2007年11月8日

乘客投訴:手機叫車 變相A錢

乘客投訴:手機叫車 變相A錢
【聯合報╱記者洪家愉/台北報導】
2007.11.08 03:34 am

為讓消費者叫車更便利,部分計程車隊提供手機撥打簡碼電話叫車服務,但有消費者投訴,車隊未充分告知消費者手機費率,叫車通話又往往要2至5分鐘,而電信業者在收取費用後會再與車隊拆帳,等於變相賺乘客的錢。
遭投訴的是全台有4700輛計程車的台灣大車隊,據了解,該車隊每日接到的叫車電話超過30000通。
對消費者的投訴,台灣大車隊董事長林村田表示,公司早年「1688」叫車電話每分鐘收費9元,基於服務消費者理念,2年前開始55688叫車服務,並向NCC申請最低費率每秒0.1元,以秒計費,已經大幅降低消費者叫車花費。針對未充分向消費者揭露資費訊息部分,他承諾未來將積極改善。
有消費者向本報投訴,台灣大車隊在車體刊登的手機直撥55688叫車廣告,並沒有說明費率,等到消費者收到電信帳單,才發現收費並不低。
經她實際撥打,選擇由專人服務叫車時,客服人員在詢問消費者所在地、目的地與聯絡電話後,便請消費者線上等候片刻,聽取語音說明前往服務車輛編號與抵達所需時間。
通話全程,客服並未主動告知消費者使用手機打55688需付出多少費用,她發現叫一次車需花費2到5分鐘不等的時間,尖峰時間甚至會叫不到車,等於白花錢。
她上台灣大車隊官網點選「如何叫車」,底下提供的「便利Call車站」、「轉接專人服務」及「Call Me 5」3種叫車方式,都需要用手機撥打55688。
但只有消費者選擇使用「Call Me 5」語音叫車,上網填寫資料加入「Call Me 5」家族時,網頁上才有費率「每秒0.1元」的訊息顯示,一般直接用手機打電話叫車,沒有上網填資料加入家族的消費者,無從得知費率計算方法。
台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陳柏菁表示,計程車業者刊登廣告,應同時告知消費者費率的計算方式,如未充分告知,恐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明文規定的「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的疑慮。
市府交通局第三科科長葉梓詮建議消費者,若擔心手機叫車費用太高,可使用市話撥打業者所提供的市話叫車號碼,或撥「0800055850」智慧叫車系統免付費電話,即可叫到各大車隊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