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6日

貧富懸殊與新貧出現將加速社會沉淪

貧富懸殊與新貧出現將加速社會沉淪
【工商社論】工商時報
 不管是來自反對陣營的指責,抑或來自社會各界的一個共同質疑,台灣「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現象越來越明顯,也越來越嚴重,所謂M型社會,已經不再是學術名辭或外國特有例子,根本就是台灣現代社會的特徵之一。而在貧富懸殊日趨惡化的洪流中,新貧族群的出現,也為國家發展的前景蒙上陰霾,我們認為貧富懸殊與新貧出現,如果不能及時予以有效導正或緩和,不僅不利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也可能造成社會動盪不安,乃至擴大族群對立憾事,朝野不能等閒視之。
 本報系中國時報日昨推出台灣希望專題系列之六─台灣的新窮人,具體指出民間出現了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現象,一方面富豪財富增加快速,甚至到了富可敵國地步,但另一方面,很多窮困人家,因為謀生及競爭條件較弱,在知識經濟、科技獨大時代,賺錢能力自然每況愈下日子難過,更有原本為社會中產階級,因為家庭變故、國內產業結構丕變,或者工作機會沒有了,或者收入減少了,不知不覺間竟然淪為新貧或近貧一族,遍嚐艱辛度日滋味。
 台灣社會貧富懸殊日益擴大、惡化,專題中舉出甚多統計資料,分由不同角度來說明台灣社會家族與家族間,或個人個人間所得、財富嚴重不均的現象與趨勢。首先可以從主計處資料來看最近十年變化。全國家庭依可支配所得高低區分為五等分,一九九七年時,最高所得組平均每戶為一、六八九、五一七元,但對照的最低所得組為三一二、四五八元,高低所得比為五.四一,二○○六年時,最高所得組所得平均增加八.一六%,提高為一、八二七、三八七元,反之,最低所得組所得平均減少二.六二%,減退為三○四、二七四元,高低所得比擴大為六.○一。主計處的這項十年統計比較,證實了台灣社會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現象與趨勢。其次也可以從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資料來看十年變化。若以所得逾千萬元者列為高所得,繳稅屬於財政部所列第一個級距的○至三十七萬或一九九五、九六年間的○至三十三萬元者為低所得,二○○四年的兩組比較,高所得之富豪平均所得二、七九○萬元,足足為低所得貧窮家庭的五十五倍,十年前的一九九五年此項比例為四十八倍,也可證明台灣社會貧富懸殊現象日益惡化。甚者,我們也可以從貧富人家個別投資理財所得如股利收入的懸殊看兩者間差異。依財稅資料中心資料,千萬富豪的每年每戶平均股利所得高達一、九二四萬元,是貧窮家戶二.三萬元的八三六倍,幾如天壤之別。
 如此貧富懸殊現象,尤其是新貧、近貧階級出現的肇因,專題分析,原本社會上的中產階級,因為產業外移或轉型、工廠關門或技術快速更新而被淘汰或資遣,或因在股市投資不當一夕間破產,終於淪為新貧及近貧一族。我們則以為,除了上述因為自己所得或財富減少而淪為新貧、近貧一族外,也有來自相對因素的可能,譬如,自己始終是安份守己的薪階級或打工一族,但因其他的國人,因為其他來路的收入快速致富,而且現行的租稅制度失靈,未能發揮應有的「有所得,即應納稅」功能,以致此些因為其他來路收入而快速致富者,很快加入億萬富翁俱樂部,並把原本屬於中產階級的薪階級打入新貧、近貧族群。具體而言,我們認為,近幾十年來,台灣地區誕生的很多富翁,若不是科技新貴、繼承祖產致富,即因參與房地產股市交易而致富,並因現行租稅法規對土地交易所得及股市交易所得不課稅而得以留下大部分財富。我們認為,此些參與股市及房地產交易致富者,根本就是政府有意鼓勵或無能放縱的既得利益者,再加上近幾年來租稅政策明顯傾向富有階級,因為股市或房地產搖身一變為高所得者當然穩坐富翁寶座,並藉著手中財富影響政策繼續享受低稅負好處,進而擴大貧富懸殊現象,也製造、惡化了台灣社會的不公不義。
 我們憂慮貧富差距及新貧、近貧族群的擴大,終將扭曲經濟發展、侵蝕社會根基,甚至造成貧富族群對立危機,引發全面抗爭與動亂,慎重在此呼籲政府正視其迫切性及嚴重性,並尋求財稅、社福政策予以緩和及化解。